你可以申请就业补贴吗?

就业补贴的申请方法如下:1、申请人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3、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做出决定;5、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申请就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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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1、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1)必须是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2)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就业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就业的主要形式如下:1、录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通过第三方建立劳务关系等;2、聘用。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4、自主创业、自主就业等灵活的就业方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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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1、毕业两年内;2、社保满6个月;3、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大学生就业补助的领取方法如下: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原则制定。第二十六条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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