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际情况中,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有: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的。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mpouzoukia.com/762064.html